2011年5月至9月,首尔恩平区发生了一起轮奸女初中生的事件。5月8日,被害人A某(女,14岁)的父亲在自己经营的小店内接受了记者的采访,他说“我们家就像被判了无期徒刑”。
A某从2011年5月开始遭受一群同龄初中生的集体暴力,并惨遭强奸。据悉,实施暴力的学生曾先后40多次对A某犯下罪行,还拍下录像到处散播。原本以为只有6名施暴学生,但经警方调查,犯罪嫌疑人竟升至了16人。
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的舆论关注。在Daum广场论坛“Agora”上,曾有7万多名网民要求严厉处罚实施暴力的学生,现实中也有4000多人参加了签名活动。但是,这都只是暂时的。首尔家庭法院宣布对大多数施暴学生处以“少年保护处分”,让他们接受心理咨询或写反省书便结束了此案,只有两名施暴学生分别被处以了2年和6个月的监护处分。
A某的父亲叹气说“韩国对这种残忍的犯罪不仅没有实质的惩罚,连对被害人的补偿和心理治疗也都是形式上的,(我们)无法从事件的痛苦中摆脱出来”。也就是说,政府没有切实地保护被害人。A某的父亲现在自己一个人生活,将夫人和女儿移居到了加拿大,因为她们已无法在韩国国内生活,而他自己,则为了给夫人和女儿挣生活费,留在了韩国。
A女生曾是一名模范生,在音乐方面的才能也很突出,钢琴弹得非常好。但在事情发生之后,她患上了“部分失忆症”,完全不记得小学时候的事。她曾追问母亲“到底为什么生下我”。她的母亲也患上了自闭症和忧郁症。
A某的父亲说“我老婆总是打电话说想去撞奔驰的汽车,经常处于不安中”。被问及“有没有想过原谅他们”时,他向记者摆手说“到死都不会原谅他们,他们甚至都没有一个人正式地跪着道过歉”。
A某的父亲计划对施暴学生的父母提起民事诉讼。他说,不是钱的问题,而是为了证明女儿没有错。在5月这个“家庭之月”里,A某和她的家人还在和痛苦的记忆作斗争。这是犯罪被害人永远的伤痕。